欢迎来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人事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9来源:数学学院点击:283

关于开展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2024222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依托我校申报以上项目,并组织申报。申报一览表如下:



备注:

1.      申请人应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4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了解相关政策、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

2.      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4.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5.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7.      博士后出国(境)期间的管理参照学校教职工出国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南航博管办: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5949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马老师 010-62335016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董老师 010-62335015

学术交流项目

张老师 010-62345042


 附件:

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xlsx

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22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