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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08来源:数学学院点击:252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国资计划A档

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申报领域详见指南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八)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五)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备注:

  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申报遴选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二)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学校和学院/流动站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三)涉密材料不允许申报。

  (四)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五)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 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六)请各学院做好“国资计划A、B、C档”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后毕业生申报和高水平专家积极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博新计划:   

   博管会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5395

   国家资助计划(B、C档):  

   博管会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5012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郭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5949


附件1: 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指南.pdf

附件2: 2024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pdf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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