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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24-03-06来源:数学学院点击:549

各系、所、单位、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数学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1-3名。

二、面向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我校在职或离退休的专业教师、管理人员。

三、选聘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教育引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关照学生、甘于奉献、作风踏实、廉洁自律。

4、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选聘方案

1、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向的老师或者同学填写《数学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2),并于311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个人简历发至邮箱zhangheqian@nuaa.edu.cn ,纸质版材料交至理学楼319办公室张鹤千老师处。

2、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于3月中旬组织选聘工作,根据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情况以及从事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择优选聘,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工作任务,完成院内公示后,将兼职辅导员选聘情况报学校学工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聘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3个月并考核合格方可发放补贴。

2、兼职辅导员应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培训、研修,熟悉学生特点和学生培养具体要求,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持续提升教育引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附件1:数学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教师和管理人员).docx

附件2:数学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研究生).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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