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

数学学院 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

时间:2026-09-23来源:数学学院点击:222


附件1

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本次奖学金评定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108

一、成绩指标

将任课老师登记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学生成绩,代入公式:

如果科目为考查课,则按照等级“优”为90,“良”为80,“中”为 70,“及格”为 60,“不及格”为40;“通过”为80,“不通过”为40;免修类课程(如英语)按数学学院行政班级参加考试同学的最高成绩计算(以教务员出具为准);总学分为实际所选课程学分的总和 (以课程成绩单为准)。成绩指标满分 30 分。

二、学术科研指标

(一)论文方面

期刊类别期刊等级

基础分数

 

学术会议(被学术会议纸质论文集全文收录)

分数

T系列

10

国际级

4

T 系列以外的其它SCIEI

7

国家级

3

核心

5

省级

2

其它

2

其他

1


1T系列期刊分区的权重如下

T系列期刊

权重

T1

2

T2

1.8

T3

1.4

注:T 系列期刊指中国数学会发布(2024版本)的数学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内的期刊,核心期刊指学校科研院发布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1. 发表论文要求

1)论文发表第一单位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本细则所涉及国内核心期刊、国内重要核心期刊的,以南航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划分详见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及http://kyy.nuaa.edu.cn/5810/list.htm);

3)其它是指除 SCI EI 、重要核心和核心以外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

3、论文作者评分要求

1)发表的文章若无导师挂名只计算第一作者得分;

2)对于一个或多个作者的情况:独立作者按100%记分;如果论文有两个作者,第一作者按 80%记分,第二作者按 20%记分;如果论文有三个及以上作者,第一作者按 70%记分,第二作者按 20%记分,第三作者按10%记分;通讯作者按50%记分;非第一作者文章只能选择 2 篇计算;若论文同时满足以上多种情况,以最高者记分;

3)若论文按姓氏字母序进行作者排序,所有作者工作量平均分配;

4)未发表但已收到录用通知,按正常发表计算(须提供录用证明)

4、导师认定

研究生的导师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导师为准,计算论文得分时候只按一个导师计算;

(二)科研竞赛(各级别竞赛,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认定的为准)

获得奖项

得分

国家级第一等次

5

国家级第二等次或省部级第一等次

4

国家级第三等次或省部级第二等次

3

省部级第三等次

2

备注:若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人都得分。

(三)科研创新项目(主持)

科研项目

得分

国家级

8

省部级

5

校级

3

参与科研项目按照主持人一半得分进行计算,参与项目必须是项目组成员且结题期限在研究生入学以后。注:项目组成员指的是在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立项证书和结题证书等材料中出现名字的成员(如申报书中学生的名字没有出现却实际参与了项目,可出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签名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带有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合同书或立项证书或结题证书等材料。

(四)授权专利

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可认定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按照发明人排名顺序认定得分。作者排名得分情况参考发表论文得分。

发明专利7分(申请阶段不得分,公开阶段得2分);其他专利2分。

三、社会工作

(一)学生干部任职得分

第一类得分为7,第二类得分为5,第三类得分为3

第一类:

学院任职: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思政助管、兼职辅导员

学校任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副书记。

第二类:

学院任职: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党支部委员,班级/工作室安全员;

学校任职:学校研究生会部长。

第三类:

学院任职:学院研究生会部员,“三助”助管,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

学校任职:学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学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同时兼任上述若干种职务者,以高的职务得分计算;研究生入学以来便任职未间断的,职务得分乘100%,满2个学期及以上者,职务得分乘以80%;任职超过一学期不足两学期者,职务得分乘以30%;一学期以下者不计得分,有重大过错失误的不得分。

(二)参加活动得分

1.学术实践成长类活动

1)参与校级学术类、实践类活动(包括学术节、各类学术会议), 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参与1分,实践项目获校级荣誉或学校立项,得0.5分,项目负责人得分乘以120%

2)参与院级学术类活动,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参与院级实践类活动,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

在各类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加分如下:国家级学术会议得3分,省级学术会议得2分,校、院级学术会议得1分。2、文体生活类活动

1)参与校级活动(包括参加研究生音乐情景剧、校趣味运动会、宿舍评比等),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参演研究生情景剧0.3;在同项活动中个人奖和集体奖同时获奖时,取高分算,个人在集体奖中突出贡献者得分乘以120%(例如情景剧主演和主要工作人员)。

2)参与院级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活动等),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得0.5分。

3、个人荣誉类

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校级1分,院级0.5分。如获得多项荣誉,同一年度最多加两项荣誉得分。

4. 团队(集体)荣誉类:

班级、科研团队、社会实践团队获得荣誉,按照国家级 3分,省部级2分,校级1分,院级0.5分计算。如获得多项荣誉,同一年度最多加两项荣誉得分。校级五好导学团队成员加1分,院级五好导学团队成员加0.5分。





备注:

1、同一项活动,院级和校级同时参加,取最高得分;

2、同一活动所取得的荣誉,取最高得分;

3所有考核项目均以攻读本学位入学以来的表现情况为准。

4每位同学在得分细则中详细写出对应的各项分数并给出文字依据,只写分数不写依据者,视为该项不得分;

5.每项细则得分应该事先准备好得分依据(包括发表文章、录用通知、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弄虚作假者或故意拖延不交相关材料者取消参评资格;

6.请同学们按照国家奖学金初评审核表上的获奖项目依次排列证明材料。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