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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 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

时间:2026-09-23来源:数学学院点击:222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数学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数学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如下:

一、2026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根据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学生代表任成员。

二、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学校审核。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三年级硕士生(含少数民族骨干生、强军计划生)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留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的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全日制双硕士学位研究生,符合年级要求也可参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研究生在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评选。

参评对象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最多只能获得一次同一学位层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参评人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一旦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学生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学院

硕士生

博士生

数学

3

2


12026年学校分配给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生3、博士生2名。学院制定评分细则,原则上分别排名为5的硕士生、3博士生进入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环节,通过答辩最终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并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923-25日,学院网站公示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

2108日前,学生参照评分细则(附件1)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审核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成绩单、论文复印件、论文分区查询截图等),一并提交纸质材料至理学楼319辅导员办公室。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 ”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

31010日前,学院进行材料复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在319办公室公示学生申报材料。

41012日前,学院组织答辩。

5101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61017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获奖候选人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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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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