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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务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数学学院将开展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制定此方案,并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学院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小组(简称“转专业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蒋建林
副组长:王亚鹏
成员:陈陆陆、龚荣芳、蒋辉
转专业工作组负责2024年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审核申请人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和审批、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二、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细则
申请对象:2022级、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申请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4.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或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并经学院审定认可的学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6.特殊类型转专业只能在理工类和非理工类专业之间进行,不得转入同一类专业。可接收特殊类型转专业学生的非理工类专业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全部本科专业,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外国语学院全部本科专业。
三、具体要求
1.各专业每个年级接收特殊类型类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原有人数的 15%;
2.申请特殊类型类转专业的学生应认真了解申请专业的学习要求及本年度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于9月13日17:3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初审。
3. 以优先学习困难的学生为原则进行审核:同年级同专业按照申请学生学业预警中“学业所差学分”由高至低排序,所差学分相同的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低至高排序。“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审定,确定其是否具有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被批准后,须编入下一年级,或编入接收学院要求的低年级学习,不得放弃。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四、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
1.9月13日前,学院提交2023级、2024级各专业接收特殊类型类转专业计划人数;2022级、2023级各专业受到学业严重警示(第一次)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信息(学号、姓名、所欠学分数);
2.9月14日前,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按文件精神及计划人数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教务系统里填写完成。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务必公开、公平、公正,转出工作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审核办法,依据该审核办法能够对申请转出学生按年级专业进行排序;学院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须对每一位申请转入学生给出综合意见。
3.9月15日8:00—9月18日17:3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操作手册见附件1。
4.9月20日前,转出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人数不得超过报送教务处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人数的30%。通过审核的学生下载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填写,转入学院意见栏在面试时由转入学院负责填写。
5.9月23日—9月24日,学生在学生处进行职业兴趣评估(评测系统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6.9月25日—10月9日,学院对申请转至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面试,学生参加面试时,须向学院提交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其他要求材料。面试结束后,学院在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综合意见,面试专家在综合意见后签字。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于10月11日前,将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
7.10月17日前,教务处公示最终转专业录取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
2024年9月3日